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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侣预付了婚纱照全款后婚事告吹 影楼拒绝退款
文章来源: | 发布时间:2013-11-15
女友提出分手婚事告吹,去影楼协商拿回预交的婚纱照全款3399元,影楼却不退还。在工商部门调解下,张先生拿回部分款项。
去年9月底,张先生向女友求婚成功,双方在仓山紫霞婚纱影楼订下一套价格3399元的婚纱照。在与影楼敲定拍摄日期、摄影师以及道具服装后,张先生一次性缴纳婚纱照全款。原本以为两人会顺利步入婚姻殿堂,可生活跟他开了个玩笑。因女友家人反对这桩婚事,女友迫于压力向他提出分手。随后,张先生找到影楼,希望对方退回婚纱摄影款。不料影楼却称,摄影合同签订后,影楼为此作了准备,已产生管理费、员工提成等费用,如今张先生违约在先,只能选择延期拍摄或转赠他人。
“婚都结不成了,延期到什么时候才能拍啊,而且亲戚朋友也没有要拍婚纱照的。”由于希望尽快忘记这件伤心事,张先生表示愿意扣除一定违约金后拿回剩余款项,但影楼态度坚决不退款。张先生无奈向仓山区工商局求助。
工商人员认为,张先生因个人原因导致婚纱照无法正常拍摄,属于单方面违约,但影楼不予退款的做法欠妥。最终双方协商达成一致,该影楼扣除1000元违约金,返还张先生2399元。
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,拍摄婚纱照前,最好多走访几家影楼,预交定金一般不超过总价款的20%。